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湟源油庫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信息公示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工作規范》的要求,現將《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湟源油庫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相關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設單位名稱、地理位置及聯系人
建設單位: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
地理位置:西寧市湟源縣
聯系人:李君
二、項目名稱及簡介
建設項目名稱: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湟源油庫
建設規模:項目新建油庫總庫容6.0萬m3,其中4.0萬m3柴油儲罐,2.0萬m3汽油儲罐,預計2020年經營量達到97萬噸。
項目組成及工程內容:擬建項目新建鐵路卸油棧橋、卸油泵房、儲油罐、汽車發油亭、發油管理室、輔助綜合用房、消防水池和綜合樓等。
三、現場調查、采樣、檢測的專業技術人員名單、時間,建設單位陪同人
人員分工 |
姓名 |
職稱/職務 |
項目負責人 |
李岳 |
主任醫師 |
報告書審核人 |
姬紅蓉、史春波 |
主任醫師 |
報告書編寫人 |
馬曉明 |
主管醫師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藏林寶 |
四、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擬建項目運行過程中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鐵路卸油、儲油罐區巡檢和汽車發油環節中存在的汽油、柴油、苯、二甲苯和甲苯,鍋爐房和柴油發電機運轉過程中產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污水處理過程產生的硫化氫,實驗室在油品檢驗和分析過程中使用的異丙醇、丙酮、甲醇、戊烷、正庚烷、重鉻酸鉀、硫酸、氫氧化鈉和鹽酸(氯化氫),污水處理過程產生的生產性粉塵,配電室產生的工頻電場和設備運轉過程中產生的噪聲。
五、評價結論與建議
(一)評價結論
1、依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的規定,擬建項目屬于倉儲業,將擬建項目劃分為職業病危害較重的項目。
2、擬建項目運行期工作場所空氣中可能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有汽油、柴油、苯、二甲苯、甲苯、異丙醇、丙酮、甲醇、戊烷、正庚烷、重鉻酸鉀、硫酸、鹽酸(氯化氫)、氫氧化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硫化氫、生產性粉塵、工頻電場和生產性噪聲。擬建項目在下一階段的設計與施工中,如能嚴格落實并完善各項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措施和制度,在生產過程保證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正常有效運轉,運行期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強度可控制在較低水平。該項目需重點防范硫化氫和一氧化碳急性中毒,以及入罐作業時的職業病危害。
3、運行期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建筑衛生學設計、輔助用室設置情況、職業衛生管理體系和職業衛生專項投資概算方面存在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內容,需在下一步設計、施工中補充完善。
4、施工期可能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生產性粉塵、苯、甲苯、二甲苯、汽油、甲醛、瀝青煙、一氧化氮、二氧化氮、錳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噪聲、高溫、低溫、紫外輻射和局部振動等。施工期同一工作場所存在的多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間可能存在相互作用從而加重危害效應,加之施工期施工設備和作業人員工作地點流動性大,職業病危害防護難度相對較大。本項目資料中未對施工期職業病防護設施進行設計,預計采取本報告提出的補充措施和建議后,施工過程中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強度可得到進一步控制,但仍存在部分職業病危害因素超標的可能性,作業人員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可能因所使用施工材料的不同而發生改變。
綜上所述,該項目在下一階段的設計與施工中,如能切實落實設計中的各項職業病防護設施,并結合預評價報告提出的補充措施和建議完善各項防護設施、措施和制度,在生產過程中保證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正常有效運轉,嚴格執行職業衛生制度,加強職業衛生管理和個人職業病防護,確保職業衛生專項資金的投入,從多方面、多層次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綜合防控,項目建成投產后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方面能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二)建議
1、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方面的補充措施和建議
(1)實驗室應安裝通風櫥,嚴格要求化驗人員在通風櫥內進行相關實驗操作。
(2)硫化氫為急性毒物,當工作場所硫化氫氣體濃度超過警戒線時應立即采取緊急防護措施,在污水池進行作業前必須首先通風,待測定硫化氫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時,方允許作業人員佩戴有效職業病防護用品和便攜式硫化氫檢測報警儀進行作業,禁止單人單獨作業。
(3)柴油發電機室應安裝通風設施,注意采用應急電源發電過程中構筑物內的通風。
(4)應加強職業性高原病預防宣傳工作,制定適宜的工作輪休制度和采取相應的職業性高原病預防措施。為預防職業性高原病的發生,對初進高原從事職業活動者,應進行健康篩查、健康教育和安排習服期?;加泻粑到y、消化系統和循環系統疾病者不宜或暫時不宜進入高原從事作業;告知擬進入高原作業人員高原環境對人體健康的影響、職業性高原病的臨床表現、預防措施和高原作業注意事項等;應安排“習服期”,提高作業人員抗缺氧能力,在醫師指導下服用抗高原反應藥品。長期在高原地區作業者,定期進行健康體檢。
2、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方面的補充措施和建議
擬建項目需采購具有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企業生產的標示LA標志和(或)經QS認證的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開展污水處理和污泥清理作業時應加強個人防護,必須佩帶適宜的呼吸防護用品。入罐作業人員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除依據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外,必須考慮罐內氧含量和作業人員健康狀況等多方面的因素,入罐作業的具體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詳見《密閉空間作業職業危害防護規范》GBZ/T205-2007。
3、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方面的補充措施和建議
(1)鍋爐房設置可燃氣體報警器,一氧化碳預報值和警報值分別為10mg/m3和20mg/m3;污水處理人員需配備便攜式硫化氫檢測報警儀,預報值和警報值分別為5mg/m3和10mg/m3;高報值應綜合考慮有毒氣體毒性、作業人員情況、事故后果、工藝設備等各種因素后設定。
(2)在接觸酸堿等試劑的實驗室安裝洗眼器, 洗眼器服務半徑應小于15米,加強對洗眼器的維護管理,定期進行通水檢查,確保其通水性。
(3)應急救援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其它物資應設置在離作業場所相對較近的地點;應配備應急專用防毒面具、擔架、急救箱和通訊器材等,急救箱配置參見本評價報告資料性附件。
(4)加強所有作業人員應急救援知識和技能培訓,尤其掌握急性一氧化碳中毒、硫化氫中毒和汽油中毒等急救技術;與社會救援單位簽訂救援協議,選擇救援單位時應考慮急救能力和救援時限。
(5)在應急救援預案中補充特別說明入罐作業時的應急救援預案。
4、建筑衛生學方面的補充措施和建議
照明設計時應按《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13執行。
5、輔助用室方面的補充措施和建議
依據《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的相關規定,擬建項目的車間衛生等級為3級,按車間衛生等級和崗位人數確定盥洗設施數量等。
6、職業衛生管理方面的補充措施和建議
(1)建立職業病危害申報制度
(2)制定操作規程和完善職業衛生培訓制度
(3)設置職業衛生公告欄和職業病危害告知卡
(4)設置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
(5)落實“三同時”制度
(6)職業衛生專項投資:擬建項目需完善職業衛生專項投資預算,增加用于預防和治理職業病危害、工作場所衛生檢測、健康監護和職業衛生培訓等費用,確保落實各項職業衛生專項投資資金,保證各項職業衛生工作的順利開展。
(7)對施工過程和施工單位的管理:施工和設備安裝調試結束后建設單位應收集各種文件資料(包括施工過程的職業病危害防治總結報告),在擬建項目施工招標、合同管理及具體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應履行職業衛生監管職責。
六、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一)評審意見
1、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對施工過程中及建成后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工藝設備、技術材料等描述基本完整、準確;
2、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施工過程及建成后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對勞動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評價較全面、客觀、準確;
3、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類型判定準確;
4、對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及建成后擬設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體防護用品分析與評價基本正確;
5、對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設置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配置及有關制度建設的建議基本符合要求;
6、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針對建設項目施工過程及建成后提出的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建議基本合理、可行,能滿足保護勞動者健康的要求;
7、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結論正確。
(二)建議
1、增加項目周邊社會環境情況;
2、增加職業性高原病預防內容;
3、修訂文本中的文字性錯誤。
專家組同意通過《預評價報告》評審,進一步修改后按程序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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