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防治知識
一、什么是職業病
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職業病的分類和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調整并公布。這一目錄目前規定的職業病有塵肺、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職業中毒等10類115種疾病。職業病是由于職業活動而產生的疾病,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職業病。職業病必須是列在《職業病目錄》中,有明確的職業相關關系,按照職業病診斷標準,由法定職業病診斷機構明確診斷的疾病。因此,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職業病,得了《職業病目錄》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職業病。勞動者如果懷疑所得的疾病為職業病,應當及時到當地衛生部門批準的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對診斷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30日內到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職業病診斷鑒定,鑒定后仍有異議的,可以在15日內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鑒定。診斷為職業病的,應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傷殘等級,并與所在單位聯系,依法享有職業病治療、康復以及賠償等待遇。用人單位不履行賠償義務的,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用人單位在職業病防治中的作用?
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有責任將本企業的職業危害情況向廣大職工講明,并采取切實有效的預防措施。因為有許多勞動者者對自己所從事勞動的職業病危害程度,以及如何預防不一定很清楚,所以企業有必要在醒目位置加以提醒。加強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增強防范意識。用人單位必須采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并為勞動者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如實告之勞動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性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健康體檢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用人單位應當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用人單位應當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勞動者享有哪些職業衛生保護權利?
勞動者享有:獲得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獲得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 療、康復等職業病防治服務;了解工作場所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應當采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改善工作條件;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進行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參與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等權利。
四、什么是個人防護用品?它們有何重要作用?
個人防護用品是保護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須的一種預防性裝備。個人防護用品按防護用途,可分為:防塵用品、防毒用品、防噪聲用品、防電用品、防高溫用品,防輻射用品、防放射用品(包括燒灼、防紅外線和紫外線輻射)防微波和激光輻射用品、防酸堿用品、防油用品、防水用品、防沖擊用品、防墜落用品、防機械外傷和骯污用品、防寒用品等。隨著生產、科學技術的發展,將會增加更多的項目和防護用品的種類。一般而言,改善勞動條件,消除職業性有害因素是保證職工安全健康的根本措施,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只是一種預防性的輔助措施。但是,在勞動條件差,職業性有害因素濃度大或集體防護措施起不到防護作用的情況下,例如:電廠鍋爐檢修作業勞動環境,粉塵濃度一時難以降到國家標準容許的最高濃度,此時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個人防塵用品)就成為主要的防護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即使作為預防性的輔助措施,在勞動過程中,仍然是必不可少的生產性裝備,不能忽視。
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時應注意些什么?其費用由誰負責?
對勞動者開展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1.企業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體檢的結果,應如實告知勞動者本人;2.勞動者沒有進行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用人單位由于不了解該勞動者的身體狀況,因而不得安排其從事接觸有職業危害的作業;3.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盡量能提早安排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進行。如果從事職業病有害因素作業的勞動者,在離崗前沒有安排職業健康檢查,用人單位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4.職業健康檢查所需的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得由勞動者個人承擔。
六、職業病能預防嗎?
職業病是能預防的。因為職業病是由生產性有害因素進入人體到達一定量以后發生的。因此只要控制生產性有害因素作用與人體的量,或限制進入機體的量,就可防止職業病的發生。所以要健全防塵、防毒設施,做至在規劃布置、檢查、評價生產的同時,也必須同時抓好防塵防毒工作,采用新技術,改善生產環境,提高接害工人自我防護能力,并定期對接害工人進行健康檢查。有了以上的措施,職業病就能不發生或少發生。
七、職業病能治愈嗎?
職業病,由于致病因素的不同、引起的疾病程度也有輕有重,根據現階段醫療狀況,有些職業病可以治愈,有些則不能治愈,但通過積極治療,臨床癥狀可有所減輕,而達到延長壽命的目的。現在尚不能治愈的職業病有:塵肺病、職業性耳聾、職業性腫瘤等。
八、為什么同一接塵車間同時參加接塵作業的工人,有的已得上塵肺,而有的至今沒得?
這是常見的事情。因為塵肺病的發生與以下幾個因素相關:如粉塵的種類、濃度、二氧化硅(游離)含量、接塵工齡、車間的通風排塵措施等相同因素和年齡、性別、營養健康情況、生活習慣、是否吸煙以及是否采取個人防護措施等不同因素。同時接塵的工人前者相同,而后者因素卻不同相差懸殊。所以可造成發病情況不同。一般來說,未成年的工人、婦女、不注意個人防護和個人吸煙以及健康情況較差的人,更容易患塵肺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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