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當前,落實責任是關鍵,青海省疾控中心提示(3月11日)
近期,國內多省新冠肺炎疫情頻發,部分省份疫情呈上升態勢,特別是我省周邊省份和人員往來頻繁的甘肅省蘭州市仍有新增病例。3月9日西寧市發現1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陽性人員,為全面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青海省疾控中心提示:
一、落實主動報備責任。所有省外返青來青人員須提前或抵達后第一時間向居住地社區、所在單位和入住酒店報備,實施健康管理。不主動報備、刻意隱瞞信息,造成疫情傳播或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二、落實重點風險人員排查。嚴格落實中高風險地區和疫情發生地返青來青人員排查,按照現行政策落實隔離醫學觀察、核酸檢測和癥狀監測等措施。各地盡快開展一次大排查,對自3月6日-7日,與西寧市確診病例張某某有過同乘、接觸史或活動軌跡有交集的人員,全面落實排查管控及隔離觀察等防控措施。
三、落實核酸檢測措施。兩站一場應嚴格查驗所有省外返青來青人員“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以及對健康碼和行程碼的查驗;社區全面落實對中高風險地區和疫情發生地返青來青人員“24小時內完成1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措施,保證“應檢盡檢”。
四、落實對人員外出的管控。堅持“非必要不外出”,嚴格限制省內人員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和疫情發生地區,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其他縣(市、區),確需外出的,嚴格做好自我防護。各單位要嚴格壓實“四方責任”,履行好各自職責,管理好單位和屬地的人員,堅持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五、落實重點場所的防控。各類公共場所嚴格落實體溫檢測、掃雙碼、戴口罩、通風消毒等防控措施,景區景點、餐飲單位、室內公共場所、密閉場所落實限量、預約、錯峰要求。堅持“非必要不舉辦”原則,從嚴管控大型會議、活動、論壇、培訓、演出、展銷等聚集性活動,確需舉辦的須按規定報批,嚴格制定防控方案和預案,原則上不邀請外省人員參加。
六、落實社區防控措施。機關單位、辦公樓宇、經營單位、社區小區出入口加強值守,人員進出嚴格執行掃碼亮碼等防控措施,不舉行聚集性活動。
七、落實疫苗接種和個人防護。按照“應接盡接”原則,符合條件的人群盡早全程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堅持少聚集、不扎堆、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風;廣大群眾要承擔起“自己是健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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